整合能力资源,助力企业发展; 记者昌校宇
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0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鼓励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应用,促进物流业和制造、金融、旅游、商务等产业融合发展。
对于当前新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情况,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随着5G技术的全面商用,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及区块链的产品将逐步落地。其中,物联网技术已经在现代物流体系中无处不在,RFID、WSN、GPS、车载系统、PDA及NB-IoT等技术应用均已十分成熟;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货匹配、无人驾驶持续降低运营成本和提升运输效率,智能分拣在仓储领域被深度应用;大数据、云计算通过强大的预测能力,已在物流配送中心的选址等物流投资决策中发挥起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较于上述其他技术在物流领域中的应用,区块链技术尚处起步阶段,不过也已初步在快递报价场景、公益快递事业和黑名单共享平台等方面开启了应用尝试。
百世集团正在杭州试点上线物流存证平台,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物流场景中。百世集团方面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该项目主要面向物流平台提供第三方的物流配送信息的存证服务,即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将发货、签收、收款等关键环节的业务行为记录、业务单据等数据,安全、可靠地保存到第三方的物流存证平台,这些数据可用于后续的业务审计与司法取证。杭州试点成功后,将陆续在全国0多个城市复制推广。”
早在3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高杲就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智慧物流发展的监测分析和前瞻性研究,着力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化设施设备与物流活动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智慧物流在提高应急物流保障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深入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以来,新技术和物流业多次以“组合”出现并被官方“点名”。对此,德邦基金股票投资二部执行总经理夏理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利用5G、物联网等新技术与物流活动深度融合,可实现物流业及相关行业降本增效,对推动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夏理曼举例道,“通过大数据分析建模,有助于生成更科学有效的路由决策、运力规划及末端派送方案,以信息互联、设施互联带动物流互联,可帮助物流企业提升仓储自动化系统建设水平,进行更有效的实时场景决策等。”
当记者问及“新技术在物流领域应用究竟有何降本增效的作用”时,陶金从三方面分析道,第一,提高了运营效率并节省了运营成本,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技术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上都提高了物流效率,尤其是缩短、优化了传统物流长链条、多环节等特征,并提高了容错率。例如,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提升了仓储物流的操作效率,节省了大量操作时间;而大数据则提高了网点选址和运输路线的准确性。第二,提高了决策效率,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取代了传统的依靠经验进行决策的体系,从而提高了整体决策的效率和准确性。第三,降低潜在风险和损失,决策准确性和容错度的提高,减少了运营操作错误和决策过程中方向性的错误,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这些行为将被查处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9日电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要厘清有关主体法律责任,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
征求意见稿提出,针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新情况、新特点,要坚持规范监管和服务发展并重,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监管方式,依法打击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厘清有关主体法律责任。
——网络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网络平台经营者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为采用网络直播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开放经营者入驻功能,为采用网络直播方式推广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提供直播技术服务的。
其他网络平台经营者如果为其用户提供网络直播技术服务,应根据具体情形,参照适用《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规定。
——网络平台参与宣传推广时的法律责任。网络平台经营者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进行宣传、推广的,应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或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商品经营者的法律责任。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按照《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网络主播的法律责任。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为商品经营者提供直播服务,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根据其具体行为,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征求意见稿要求,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
——严格规范商品或服务营销。通过网络直播营销商品或服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烟草制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进行商业推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进行网络交易的商品或服务。
——严格规范广告审查发布。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发布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审查的广告,应严格遵守广告审查有关规定,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不得以网络直播形式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发布前审查的广告。
——严格规范广告代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接受委托,在直播中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遵守广告代言有关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不得委托因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开展广告代言活动。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电子商务违法行为。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刷单炒信”、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根据《电子商务法》,重点查处虚构交易、擅自删除或编造用户评价、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未尽到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等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售后服务保障不力等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查处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网络主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问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查处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商业混淆、商业诋毁和不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重点查处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销售“三无”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品等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重点查处无经营资质销售食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根据《广告法》,重点查处发布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和违规广告代言等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价格欺诈等问题,根据《价格法》,重点查处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
征求意见稿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督促,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监管合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商务部: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9月举办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本报北京7月9日讯记者冯其予报道:为消费加速回补注入新动能,商务部将于9月9日至0月8日举办0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
据介绍,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将在个月内集中举办,各地可在全国“消费促进月”统一框架下,适当延长活动时限,衔接各地拟于第四季度推出的其他活动,有效承接往年同期的品牌活动,努力形成贯通全年、引领全年、拉动全年消费的积极态势。
0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整体命名为“百城万企促消费”,“百城”以常住人口在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速排名靠前的城市为主体;“万企”是由商务部组织各大电商平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协会推荐的优质企业组成。
国务院: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一半资金来源:每日经济新闻7月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出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新举措,助力保就业保民生。
会议指出,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是促进稳就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为此要压实地方责任,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要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要以创业带动就业。
会议特别强调,对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一半资金。
农民工就业连续3周上常务会议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压实地方责任,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吸纳农民工就业多的给予更大政策激励。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对城镇户籍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
与此同时,要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结合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为农民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0%提高至5%以上,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要把吸纳农民工就业数量作为重要条件。
此外,会议要求,要以创业带动就业。对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一半资金。加大帮扶力度,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由务工地或常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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