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付息产品:
1、华融?鲁北企业集团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华融?天元锰业信托贷款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华融?赛日新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中投?三迪家居广场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德邦创新资本?江苏美麟南京浦口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6、上海金元惠理德盈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7、上海金元惠理德盈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8、上海金元惠理德盈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近期成立产品:
1、华融?世和城建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规模:万元
产品期限:2年
预期收益率区间:9.5%-10%
2、华澳?长盈42号三迪西天尾花园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万元
产品期限:2年
预期收益率区间:9.5%-10%
3、上海金元惠理德盈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上海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万元
产品期限:近1年
预期收益率:9%
4、中欧盛世资产-德宝3号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万元
产品期限:0.5+0.5+0.5+0.5+0.5+0.5年、1+1+1年
预期收益率区间:7.8%-9.5%
5、财通基金-富春定增82号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机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特征:专项投资于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
期限:18个月封闭
分配规则:
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并清算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计划资产按照优先级份额本金、劣后级份额本金、两级份额超额收益的顺序进行分配。具体规则如下:
1、若计划终止时,本计划份额净值收益率R≤0,则计划净资产按优先级份额本金、劣后级份额本金的顺序进行分配,直至计划资产全部分配完成。如全部计划资产尚未补足劣后级或优先级的本金的,由此产生的亏损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资产管理人对差额部分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计划终止时,若0<本计划份额净值收益率R≤6%,则计划资产先按前款规定进行分配,剩余资产再按初始获配比例在两级份额之间进行分配。
3、若计划终止时,若6%<本计划份额净值收益率R≤20%,则计划资产的本金及小于6%的收益部分先按前款“2”的规定进行分配;剩余资产再按55%:45%的比例在优先级、劣后级之间进行分配。
4、若计划终止时,若本计划份额净值收益率R20%,则计划资产的本金及小于20%的收益部分先按前款“3”的规定进行分配;剩余资产再按50%:50%的比例在优先级、劣后级之间进行分配。
——产品投资业绩:富春定增82号
成立日期:/8/7
6、中信信诚·淮安华信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万元
产品期限:约16个月
预期收益率:9.2%-10%
7、中信信诚·淮安华信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万元
产品期限:约16个月
预期收益率区间:9.2%-10%
8、中信信诚短期理财A型11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万
产品期限:3个月
参考预期收益率:
万≤认购资金<0万,%/年;0万≤认购资金,%/年
认购起点:人民币万,以10万的整数倍递增(追加认购金额为10万的整数倍)
9、财通基金-德宝稳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机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特征:专项投资于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
期限:18个月封闭
分配规则:
在合同存续期满或提前终止并清算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划资产优先分配给A类份额持有人,其获配金额为计划份额净值乘以A类份额初始获配份额,剩余财产根据计划份额净值收益率R的不同按如下方式分配给B类和C类份额:
(1)若R≤0,则剩余财产依次按B类份额本金、C类份额本金的顺序进行分配,直至计划资产全部分配完成。如剩余财产尚未补足B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本金,由此产生的亏损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资产管理人对差额部分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0<R≤6%,则剩余财产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获配比例进行分配。
(3)若6%<R≤20%,则计划资产的本金及小于等于6%的收益部分先按前款(2)的规定进行分配;大于6%的部分先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获配比例进行分配,再将B类份额该部分所获配收益的30%分配给C类份额。
(4)若R>20%,则计划资产的本金及小于等于20%的收益部分先按前款(3)的规定进行分配;大于20%部分先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获配比例进行分配,再将B类份额该部分所获配收益的40%分配给C类份额。
——产品投资业绩:德宝稳盈号1号
成立日期:/8/25
10、中信建投-光大-德宝2号债券型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不超过2亿元
产品期限:1+1+1年,1年末可赎回,债券发行人承诺回购,确保赎回成功
预期收益率区间:8.8%-9.5%
11、德邦聚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特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级产品
期限:18个月封闭
分配规则:
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并清算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计划资产按照优先级份额本金、劣后级份额本金、两级份额超额收益的顺序进行分配。具体规则如下:
1、若计划终止时,本计划份额净值收益率R≤0,则计划净资产按优先级份额本金、劣后级份额本金的顺序进行分配,直至计划资产全部分配完成。如全部计划资产尚未补足劣后级或优先级的本金的,由此产生的亏损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资产管理人对差额部分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0<本计划份额净值收益率R≤10%,则计划资产先按前款规定进行分配,剩余资产再按初始获配比例在两级份额之间进行分配。
3、若10%<R≤30%,按参与比例分配,A类份额提供其该段获配收益40%给B类份额;
4、若R>30%收益率30%以上,按参与比例分配,A类份额提供其该段获配收益60%给B类份额。
——产品投资业绩:
12、德邦聚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特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级产品
期限:18个月封闭
分配规则:
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并清算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计划资产按照优先级份额本金、劣后级份额本金、两级份额超额收益的顺序进行分配。具体规则如下:
A类份额收益率等同于母基金收益率,剩余财产按如下分配方式如下:
(1)母基金收益率低于%(含),B级、C级按参与比例收益;
(2)母基金收益率%-%(含),先将%的收益部分按前款(1)的规定进行分配;超过%的收益先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比例进行分配,再将B类份额在该步骤所获配收益的%分配给C类份额;
(3)母基金收益率%-%(含),先将%的收益部分按前款(2)的规定进行分配;超过%的收益先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比例进行分配,再将B类份额在该步骤所获配收益的%分配给C类份额;
(4)母基金收益率%以上,先将%的收益部分按前款(3)的规定进行分配;超过%的收益先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比例进行分配,再将B类份额在该步骤所获配收益的%分配给C类份额;
——产品投资业绩:
13、中信建投-兴业-德宝7号债券型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不超过万元
产品期限:1+1+1年,1年末可赎回,债券发行人承诺回购,确保赎回成功
预期收益率区间:8.8%-9.5%
14、渤海信托-涵妍移动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人: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不超过2亿
产品期限:6-11个月
预期收益率区间:7%-8%
15、德邦聚盈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特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级产品
期限:18个月封闭
分配规则:
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并清算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计划资产按照优先级份额本金、劣后级份额本金、两级份额超额收益的顺序进行分配。具体规则如下:
A类份额收益率等同于母基金收益率,剩余财产按如下分配方式如下:
(1)母基金收益率低于%(含),B级、C级按参与比例收益;
(2)母基金收益率%-%(含),先将%的收益部分按前款(1)的规定进行分配;超过%的收益先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比例进行分配,再将B类份额在该步骤所获配收益的%分配给C类份额;
(3)母基金收益率%-%(含),先将%的收益部分按前款(2)的规定进行分配;超过%的收益先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比例进行分配,再将B类份额在该步骤所获配收益的%分配给C类份额;
(4)母基金收益率%以上,先将%的收益部分按前款(3)的规定进行分配;超过%的收益先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比例进行分配,再将B类份额在该步骤所获配收益的%分配给C类份额;
16、德邦基金—景闰1号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类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期限:永续
开放期:每6个月可参与、退出
预期收益率:A类份额预期年化收益率8%
17、陆家嘴信托-弘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人: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万元
产品期限:2年
预期收益率区间:9.5%-10.2%
18、中铁宝盈-宝融15号营口经开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万元
产品期限:2年
预期收益率区间:9.5%-10.5%
19、德邦聚盈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特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级产品
期限:18个月封闭
分配规则:
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并清算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计划资产按照优先级份额本金、劣后级份额本金、两级份额超额收益的顺序进行分配。具体规则如下:
A类份额收益率等同于母基金收益率,剩余财产按如下分配方式如下:
(1)母基金收益率低于%(含),B级、C级按参与比例收益;
(2)母基金收益率%-%(含),先将%的收益部分按前款(1)的规定进行分配;超过%的收益先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比例进行分配,再将B类份额在该步骤所获配收益的%分配给C类份额;
(3)母基金收益率%-%(含),先将%的收益部分按前款(2)的规定进行分配;超过%的收益先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比例进行分配,再将B类份额在该步骤所获配收益的%分配给C类份额;
(4)母基金收益率%以上,先将%的收益部分按前款(3)的规定进行分配;超过%的收益先按B类与C类份额初始比例进行分配,再将B类份额在该步骤所获配收益的%分配给C类份额;
正在销售产品:
产品一:中信信诚现金管理2、4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类型:现金管理型资管产品
产品特点:短期、高流动性、低风险
产品期限:每日申购赎回
开放期:每个交易日9:00-15:00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当月参考预期收益率:6%左右
认购起点:人民币万,以10万的整数倍递增(追加认购金额为10万的整数倍)
产品二:陆家嘴信托-金融城弘裕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型:现金管理型信托产品
产品特点:期限灵活、中低风险、稳定收益
产品期限:定期型(3个月、4个月、6个月、7个月、9个月、12个月等),或是根据受托人公布的为准
开放期:每周四开放,每周三中午封帐
当月参考预期收益率区间:6.0%-6.8%
认购起点:人民币万,以1万的整数倍递增(机构客户可万起)
产品三:中铁宝盈-宝融16号营口经开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期限:2年
预期收益率区间:9.5%-10.5%
认购起点:人民币万,以10万的整数倍递增(追加认购金额为10万的整数倍)
产品四:德邦三板启航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特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或募集的股票(包括通过网上申购和/或网下申购的方式参与新股配售和增发)、证券投资基金、权证、公司债、企业债、国债、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逆回购、债券正回购、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受益凭证、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以及现金、货币基金、银行存款。
费率:
(1)管理费:%/年,一次性收取2年,超过2年之后不收管理费;
(2)托管费:%/年,一次性收取2年,超过2年之后按日计提,计划终止日时一次性支付。
期限:年。管理人可根据集合计划实际运作情况提前终止本集合计划
业绩报酬:
管理人将按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情况收取一定的业绩报酬,在本集合计划终止清算时提取。
(1)当年均收益低于10%,不收取业绩报酬;
(2)年均收益超过10%且不超过20%,对超过10%的部分收取10%的业绩报酬
(3)年均收益超过20%,对10%-20%的部分按(2)收取业绩报酬,对超过20%的部分收取20%的业绩报酬
产品五:中信信诚短期理财A型10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期限:3个月
参考预期收益率:
万≤认购资金,%/年
认购起点:人民币万,以10万的整数倍递增(追加认购金额为10万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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