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发行部的监管措施中没有上述披露信息
二、在证监会网站部门信息中,没有找到披露保代处罚信息的部门“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笔者花费一个小时也没找到这个部门
三、笔者通过证监会网站搜索有关处罚信息也没搜到,很纳闷,很奇怪
7月3日,证监会网站集中公布证监会、上交所针对投行业务的14份监管决定,其中证监会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9份、上交所发布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5份。被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券商包括申港证券、华英证券、南京证券。被采取行政/自律监管措施的保代有21人,分别来自国信证券、中信证券、申万宏源、民生证券、华英证券、海通证券、德邦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上交所的5份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涉项目都是科创板IPO,监管措施都是监管警示。
7案例与科创板项目有关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下,监管部门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要求。此次证监会公布的14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中,有7条与科创板项目相关。
其中,在担任杭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代表人过程中,傅毅清、王东晖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合同执行、应收票据兑付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
在担任容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代表人过程中,高若阳、徐欣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客户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回收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
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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